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包1)):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2(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包2)):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包1)):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2(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包2)):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为计算依据;收款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莞会展支行;银行账号:654857750168)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包1) | 0 | 无 |
2 | 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包2)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地 址: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769-23085217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项目联系人:李间好
电 话:0769-23663761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